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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支付主体需要和小程序主体一致吗?

更新时间:2020/4/20 9:04:51 作者:永佳软件

商户开通微信支付的时候是否需要和小程序主体保持一致?这是一个深埋在人们心中的问题,而且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,它直接关系到微信支付主体和小程序主体的匹配,因此两者需要保持一致,这样才能保证支付顺利进行,而小程度和公众号可以采用完全不一样的主体,而且还会有一些差别不同。

这里就给大家详细分析一下这个问题,同一个主体主要是指一个单独主体下面的小程序,这里的主体主要是指个人或者单位,不一样的主体主要是指不是一个单独个人或者单位,实际上就是个人或者单位的不一样。

经常使用微信支付的朋友都知道,在公众平台上调整改变公众号相关的小程度存在一些全新的规则,公众号可以和不一样的三个小程序进行关联,公众号可以和不一样的十个小程序进行关联,同样的小程序可以对应的公众号最多不能超过三个,目前已经对一切公众号开放联系小程序的能力。

真正开放之后情况又发生了改变,之前一个公众号只能捆绑五个小程序,现在已经变成可以捆绑13个小程序,其中公众号自身就可以联系十个主体一样的小程序,和三个主体不一样的小程序。

而自身的小程序,也从原来的只能联系一个公众号,提升成可以联系三个公众号,而且这三个公众号的主体可以是完全一样的,当然也可以使用不同的主体,很多自媒体人想要了解可以更好小程序的主体吗?现在这一点还很难做到,现今在公众平台上查看了解小程序主体种类类型,平台会自动提示:主体种类和名字是不能更改的。这也意味着一旦成功注册小程序,那么会直接捆绑相同的主体,不能转移到其他主体。